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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让法院恢复强制执行,还用写书面的材料吗

其他 2019-03-08 11: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直接去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还给执行庭交,写书面的
  •   恢复执行,是指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继续进行原执行程序。《仲裁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这一条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用裁定的形式宣布恢复执行。而法院对判决、裁定的恢复执行,只要经院长批准,原中止执行的裁定自动失去效力,不需要重新制作裁定撤销原中止执行的裁定。《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尽快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 直接去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还给执行庭交,写书面的
  • 直接去法院要求恢复执行 还给执行庭交,写书面的
  • 找法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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