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买房子想明年再过户,想先进行委托公证,这样做有风险吗(我需要在公正之后把钱给完),,也就是说这一年内,房主是否可以想办法把房子弄到别人名下,比如说欠钱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其他 2019-02-18 12: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 你好,合同有效,但因不办理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房子还不是你的,原房主还可以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甚至更多的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