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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想咨询下关于怀孕后薪资的问题,劳动法只是说怀孕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但是我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如果是在怀孕前岗位已经和当初入职签署的内容不一致,只是没有正式书面函,请问怀孕后该如何发放工资,是只发基本工资,还是和孕前的工资一致不变,谢谢!

其他 2019-03-14 07: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 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 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你好,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建议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局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怀孕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尚未入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正常上班,依法享有产假。劳动者怀孕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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