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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7年参加工作,至今12个年头,当时单位以个人工资低为由,要求个人签订放弃购买社保,一直到2012年单位才开始购买。请问现在还可以申请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吗?

其他 2019-03-31 12: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你好,可以的
  •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若没有充分证据,先通过仲裁、诉讼确定。补缴细节问题具体可向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签署放弃购买社保协议或出具承诺书,都是与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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