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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同居,1994年生一男孩,至今未领结婚证,孩子已结婚,请问应怎样离婚,

离婚 2019-02-22 08:2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您可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00-下午5:30,也可以直接预约当面咨询,这样我们能给您更全面的解答或者方案。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结婚证的是事实婚姻,你们这是事实婚姻,按照正常的离婚流程走就可以了。首先你们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不属 于合法夫妻,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一般无需办理离婚登记
  • 事实婚姻,按照法律规定,适用《婚姻法》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予以财产分割
  • 您好,您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您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没领取结婚证的两位,如果两位同居不符合国家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两位就不属于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协议分手。  因为不是夫妻,所以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分手时女方不能要求男方赔偿。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事实关系婚姻
  • 未领取结婚证,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 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 可能存在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办理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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