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母赠送给儿子的房子,儿媳如果离婚有份吗

离婚 2019-04-12 18: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通常看房产登记;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无权分割
  • 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 、
  •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 根据其父母赠与房屋时候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是赠与儿子个人还是赠与小夫妻二人。
  • 您好,全款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