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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家港资企业上班,工作满6年以上,无故被解,怎样要求陪

其他 2019-02-22 15: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当时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呢?若是劳务关系,只能正常结算工资和绩效,没有经济补偿金。若是劳动关系(当然要提供合同或工作牌和工资条等)要看你说的无故解雇是否有证据,若有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即12个月工资,以及补缴社保。 可以起诉或仲裁,很多细节我不清楚, 你可以电联我,咨询免费,这样交流更方便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请问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呢?您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对方是否有提前通知您解除合同呢?您还可以主张代通知金。具体的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够进行判断,您可以电话我告知详情,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方案。
  • 您好,请问您签了劳动合同么?对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六年可以主张6—7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平台交流可能不及时,您可以电话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 你好,根据劳动法,可以要求补偿六个月到七个月的工资,如果最后一年超过六个月,就是补偿七个月,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有没有辞退通知?有需要可拨打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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