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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北京做保安近二个月,由于生活不习惯,每天两顿饭,肠胃难受。提前半月申请了辞职,结果他们说辞职可以,得扣你一千多元的违约金,我说怎么违约你们又没给我签合同我就不知道这事请问律师我该怎样能要回我的工资?

其他 2019-03-04 01:4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离职日止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二、扣你工资,工资提成口头说的,你要提供证据有难度,如果你能提供有效证据,则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扣你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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