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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民用房(每套6层),今父脑溢血神智不清,经查询已知母不能代父作《遗嘱公证》。父名下的房只能等日后作遗产处理。想问:1。夫妻财产是共同拥有的,母能否现在对其名下的房子作《遗嘱公证》?还是即使是母名下的,父仍占一半,母只能公证其名下房的一半?2。父名下的房,母能否现在就对属于其的一半作遗嘱公证?如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另一半房日后作遗产处理时,如何分配?母亲及姐弟共5人,法定分配比例如何?女儿与儿子所占比例一样吗?

其他 2009-05-16 18: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男女平等,你只能等父亲神智清楚时请公证处公证,否则你母亲有权处理的只能是她自己的份额,建议都是亲人,协商处理较好,满意按采纳
  • 两套房子如果都是你父母婚后取得的,通常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谁名下的,你母亲都可以并只能处分房子的一半,对这一半可以作出遗嘱。另一半做你父亲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原则上按人头均分,人员有配偶、子女、父母。儿子与女儿是一样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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