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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实在不好意思打扰您。是这样的,我2018年8月15日入职公司,现在2019年2月25日还依旧在职,目前我怀孕2个月。这个单位是车辆贷款公司,就是客户名下有全款车,可以通过抵押汽车绿本的方式贷款。我在这个公司任职业务。现在公司说要考核业绩,说完不成一个月15万业绩就辞退。但是这个任务量很多人都觉得完不成。并且这个公司不给大家上社保。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了,但是也不知道正不正规。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公司下个月辞退我这种怀孕职工,我需要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利益。我能取得工资和生育津贴的补偿吗?麻烦律师给指点一下,麻烦了。

其他 2019-04-26 14: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 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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