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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快递员。入职时没签合同,也没有说辞职的流程。去年12月份我因病辞职并通知公司领导。但是12月工资到现在为止还没给我。我联系公司,对方以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为由扣我3000元。但是入职前并没有说明。

其他 2019-02-25 21: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确实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之请求(书面方式包括短信、微信等)。之所以规定30日,就是要给用人单位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去招聘。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提前申请,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确实要给用人单位赔偿,但用人单位需要证明损失大小。你在的是快递公司,建议找下快递公司的员工手册,看下关于离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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