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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冲压工,在1994年3月的一天,冲压机床故障导致我出现了工伤事故,右手食指被无情的冲压机床切掉了二节半。厂里只给了一千多元的经济补尝,没给办工仿证,到2003年工厂经营不了转手到我现在的公司。如今的公司面临破产,请问我能否拿到工伤补贴。

破产清算 2019-03-27 13: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
  • 你好,需要申请工伤认定
  • 员工在工伤期间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如果是奖励性待遇是不能享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的情况时间比较长了,诉讼时效可能是您面临的法律障碍,您可以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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