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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个月的工资计算方法都不一样,感觉工资少了,但是找不到正确的薪资计算方法

其他 2019-05-26 08: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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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工资计算的问题,以加班工资为例,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因此,员工在讨薪的过程中,以上费用不得作为工资抵扣。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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