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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去办理失业金的时候工作人员说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但公司不给,怎么办。

其他 2019-05-12 00: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被公司辞退且购买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可以领取失业金,但如果是辞职是不能享受失业金。
    2、领取前,【须在解除合同15日内提交档案】(档案必备资料:①签订的劳动合同、②解除劳动合同、③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卡)。城镇职工需要到户口所在地镇街劳动就业保障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户口不需要办理该证。
    3、办理时,【须在解除合同60日内办理】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银行卡(不同地方指定银行不一样),2张一寸照片(红底或蓝底)。农村户口不要《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资料都和城镇户口一样。
    4、城镇户口按月领取失业金,农村户口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不同地区每月领取标准不一样。
  •   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有求职意愿或者非本人意愿离职才可以享受的。  员工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资料在窗口咨询。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登记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之内,应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此,在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时,应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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