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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个厂上班,这个厂天天都要加班,天天都要上班,没有休假,也没有下早班,天天加班加到晚上十点以上,不给请假休息,感冒、身体不舒服、头晕、头疼都不给请假,导致我现在严重失眠,而且上班的时候都是手感活,没有工具,也没有机器做,天天做,做到我的手都不知道怎么说法,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其他 2019-04-02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离职。
  • 没有年休假属于违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予以支持,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用人单位不区分情况,一概拒绝劳动者请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领取报酬,双方属于合作关系,劳动者依然享受基本的人权和行动自由,在劳动者有充分的请假理由的情况下,例如生病、亲人去世或生病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得到请假批准而解雇劳动者的,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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