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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期间把手弄伤了,工伤的费用需要自己好了之后去找保险公司吗?

其他 2019-04-02 20:0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是由社保部门赔偿,请问您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是否为您缴纳社保?我可以指导您申请工伤鉴定、帮您计算赔偿金额,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你好,工伤的赔偿是由公司支付的,购买社保了由社保部分支付,你这边有没有做工伤申报呢?
  • 你好!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工伤程序是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您好,请问申请了工伤认定没有呢?
  • 您好,是工伤的话可以先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申请赔偿,详情欢迎您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 你好,单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了吗?可以直接让单位人事部门帮你去办理。
  • 您受伤的情况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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