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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年签已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没签过岗位职责,现在公司要我签岗位职责,我可以拒签吗?或者岗位职责里的要求很高,协商不下来我是否可以拒签?

其他 2019-03-04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你如果拒绝签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提前31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按原来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执行,,
  • 可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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