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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居两年了,第一次起诉法官让撤诉了,半年后再起诉还是没判,法官说必须以第一次起诉那天才算证据,我想问我们实际分居两年了,如果现在再起诉能给判离吗?关键是以法官说的起诉那天算还不到两年,谢谢

离婚 2019-03-15 00: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继续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 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了解情况。
  • 第三次基本都会判离。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可以提起诉讼。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对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建议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 半年没可以离婚,离婚不是非得分居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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