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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开发商签订装修合同,但是其中没有暖气,我现在想装暖气,开发商不同意,我能否要求解除装修合同,谢谢

其他 2019-03-12 07:1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开发商是以什么理由不同意你安装暖气的呢?如果理由不合理,你可以解除合同,您方便时可以直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您好,合同内是否对这个事项有规定?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合同的。协商不成您也可以委托律师与对方谈判。你最好和我详细描述一下,这里沟通不方便,您可以与我详谈,我可以告知您所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可以点击我的主页获得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 您好,可以解除但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请问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呢?建议您把合同发我看下或者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您好,请问如何联系您
  • 根据法律规定,(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a、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b、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c、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d、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你好,你们的装修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装暖气?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你好具体要看合同
  • 您好,您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还是租赁合同关系,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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