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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户口没迁移出来,如果再婚的话,没有户口能办理吗?

离婚 2019-06-25 09: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们建议您还是先把户口迁移出来。 这样以后办理其他个人事情的时候,不会有那么多的阻碍。 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上面说的一种办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疑惑,欢迎来电咨询、发送短信或者加我微信来沟通一下。
    【追问】男方不同意迁移出来
    【回答】您可以直接电话我们,我们会给您做出具体的办法的。
  • 您好,最好先解决户口问题。
    【追问】男方不给
    【回答】向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开具证明。
  • 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出: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离婚后没有户口本,有迁入证,和男方大队证明信,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说明情况后申请办理户籍分户或者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1、《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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