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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广州,去年在杭州上班,上班期间老板不正常发放工资,现在已经离职三个多月了,问老板要工资他就以规章制度不是他制定钱不是他管为理由让我找行政,现在财务和行政都联系不上了,现在该怎么再去要工资?之前在那里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实习!

其他 2019-03-29 02: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是学生出去实习还是已经毕业在公司的试用期?若是学生实习则您与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您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发放工资;若您是已经毕业出去工作在试用期,则您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在试用期内,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发放工资,则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您给的信息有限,具体事宜您可以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我能更方便快捷地解答您的问题,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工牌等物品有吗?工资之前是通过什么形式发放的?您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按照违约来要求赔偿,建议您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如有疑问,您可以电话我说明具体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咨询免|费。
  • 你好可以去投诉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你有签订实习协议吗?您方便时可以来电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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