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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我2月16日入职新公司,之前的公司帮我2月的金已经缴了,3月15日新公司以不明的理由开除我,29天,没有满30天,是不是新公司就不用帮我缴金了?

其他 2019-03-31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工作员的说法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工人在同一或者分别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限定视为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假如员工在上一个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又跳槽到另一家公司那么他的工作时间是累计计量的如果累计计量满12个月就能够享受到年假待遇。结合提问中的内容来说明(公休也即是年假)若新员工21号以后入职但是累计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应该享受到年假待遇若是无那公司做法是合法的。
  • 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工作员的说法年休假天数根据工人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工人在同一或者分别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限定视为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假如员工在上一个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又跳槽到另一家公司那么他的工作时间是累计计量的如果累计计量满12个月就能够享受到年假待遇。结合提问中的内容来说明(公休也即是年假)若新员工21号以后入职但是累计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应该享受到年假待遇若是无那公司做法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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