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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08年仪式结婚12年领结婚证,09年有一女,08年买房但房产只有男方名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按揭5年,13年按揭完,期间我们是在男方父母的生意里做的,12年我去别处上班,生意里男方父母口头说有我们三分之一股份但并没有把分红给我们只给了日常开销,所以14年男方因高血压引起脑出血半身不遂,看病都是男方父母从生意里拿的钱,中间因与男方父母有矛盾争吵生气,男方也因我让他努力锻炼好好恢复烦恼而打人,时间长了,生活没了希望感情也消磨殆尽,16年我带女儿回娘家,现在我要离婚。1,房产有我多少?2,孩子抚养权会判给谁?3,我对男方有什么义务?4,会不会孩子房子判给男方我一无所有净身出户还要出抚养费??谢谢!!

离婚 2019-03-17 1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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