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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跟女方八万钱的彩礼,在一起两三年以上没有结婚证,女方走了,男方问女方要会彩礼钱,女方不给不吗

离婚 2019-03-31 21:3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的回答是女方一般是要给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这样来说,男方是一般来说是可以拿回彩礼钱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疑惑,非常欢迎直接来电咨询、发送短信或者加我微信来沟通一下。
  • 你说的问题系婚约彩礼纠纷,支付彩礼是民间习俗,但是法律规定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男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 再拖个半年,可能就过了诉讼时效,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其他处理了。。
  •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协商解决比较好。
  • 无证应当返还彩礼,返还比例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
  • 证据齐全,起诉就可以了。。。。
  • 可以起诉返还彩礼的。
  •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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