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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想租一个档口卖菜的,首先交了市场2000元的城意金,过几天后再交了6000元的建设费和500元水电押金费用,又交了1500元的保证金,这是费用都是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进行的,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现在我不想做请问这些费用可以全额返还我的吗?

其他 2019-03-21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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