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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民讨薪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有二十多个农民和地方小老板干一些工程,从18年到19年末,期间给我们开了百分之四十,剩下的一直拖到现在,以个种理由往后拖,我们还没合同,欠条也不给我们打,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03-22 15: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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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常见的有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 (1)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医疗诊断证明; (2)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等邮局回执。
  • 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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