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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自己贴了两万多块钱买了东西,后来报销的时候公司说超过了可以报销的时间,不能给报销了,请问公司对个人的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其他 2020-03-24 21: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报销有时间限制,但法律没有限制。如果确有证据是自己垫付的,可以考虑起诉公司。
  • 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谈判,一般一封律师函就可以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律师也会有其他办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那已经跨年了可以报销吗
    【回答】可以的
  • 您好,一般是没有限制的,具体情况可以与我电话联系,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4、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
    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
    这三项补助金,各省规定不一样,具体以自己所在地为准。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赔偿时间: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
    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 你好具体要看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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