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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证丢了,男方不配合,我想离婚怎么办,民政局不开证明,怎么办

离婚 2019-04-15 12: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依《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的规定,结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您与对方已经分居三年半,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更改孩子的生活现状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
  •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一)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二)询问相关情况;   (三)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四)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五)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六)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婚姻档案律师可以依法调取。
  • 你好,可以调结婚档案
  • 协商不成 可以起诉离婚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你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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