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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于2008年6月27日与房东签订一年租房合同,但是今年5月初房东儿子提出要装修房子结婚,建议我们提前找下房子(加我一共住了三个人),到时会把剩下的钱一分不少还给我(未提及违约金),这个周末我找到房子交了押金后,房东儿子5月17日忽然又和我说因为另外一个女孩不想走(主要是那个女孩租到七月份,房东不想付违约金),所以想让我住到我合同期满再走,如果提前走就要我交一个月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啊?

争议解决 2009-05-18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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