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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女儿婚后买个房子,是她婆婆出的钱,名字是她们夫妻俩的,现在她们想离婚,这房子我女儿能分吗?

离婚 2019-04-14 10: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有名字能分。婆婆出的钱要看男方从哪方面讲,如属于借款,夫妻二人共同归还,如属于赠与,不用归还。
  • 你女儿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如无法协商,可以诉讼维权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也是可以分割的哦。
  •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上有你女儿的名字,她就有权利分得。
  • 可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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