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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售楼处全款购买一套房子说交款后才能开机打发票,现在一年多过去了也没给开,只有一张购房合同和一张交款收据,到产权处查说这套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而且还在银行做抵押了,我该怎么办?(房子入住费的票据都有已经装修好了)

票据纠纷 2019-04-03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建议及时核实情况,如果一房二卖或者抵押,你可以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需要帮助或者了解相关案例可来电-----------------------
  • 你好,可以起诉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 尽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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