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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6年8月20日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的。今年(2011年)9月24日我与公司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发生争吵,并互有推搡,由于地瓷砖比较滑,那位同事摔倒了。公司领导就说我打对方,我向领导解释,领导不认可,我又与领导发生了争吵。后总经理口头要求我停职反省半个月。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发书面通知,要求我停职反省半个月。在我反省期间,就是10月4日,公司办公室同事通知我,经理要求我自己辞职。我考虑到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就口头要求公司出文件辞退我,并补发我1个月工资。当朋友得知后,告诉我应该争取更多的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公司应该是2008年1月才开始给我交社保。

其他 2011-10-05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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