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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于06年8月入公司,公司于08年4月提出解除合同,总共工作大概了20个月,公司也未提前30日通知,辞退理由不足,该给予多少赔偿?另外住房公积金也少缴纳,该如何处理?谢谢!

其他 2013-08-10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前最多补12个月工资补偿。3、公积金单位应依法缴纳4、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满意请采纳
  • 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积金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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