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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售楼处看中一套商铺,交了15万定金,半个月后跟我说这套商铺没有了,请问售楼处属于违约吗,违约金需要赔偿多少钱

其他 2019-04-11 20: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违约 违约金看合同的约定
  • 房屋总价款是多少,超过20%约定的无效,按照定金罚则是该双倍返还的
    【追问】主要是没有签合同,是给了个定金收条,还没有盖公章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收条
    【回答】款项是怎么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15万,并对你方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协商过程进行取证,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追问】5万刷卡,10万转账到公司法人账户,我方从理财出提取现金损失一万左右,不知怎么索要赔偿
    【回答】协商的话,你方的损失都可以试着向对方主张,你说的理财产品损失可以向对方主张。如对方不同意建议起诉处理,先协商,让对方承认其过错,并承认你交的15万是定金。协商过程进行取证,如对方不愿意返还,建议尽快起诉,还要注意一下对方是否为正规的开发商,为啥承诺给你的商铺转眼就没了,小心对方欺诈。
  • 有合同结合合同约定维权;可以双倍返还;
  • 没有明确约定定金,可以主张对方返还部分的钱款,协商不成,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你们当时是如何约定的,另外可以根据你的损失跟售楼部协商
  • 您好,看合同怎么约定,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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