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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中介机构未办理完房屋交易手续,购买方提出退还定金,中介机构不予退还,说定金巳交付卖方了,且卖方已玩把房子又卖给了其他人,请问律师,购房者定金能要回来吗?购房者有没有违约?如果中介机构耍求支付违约金,应支付多少,以什么计算?

其他 2019-06-06 2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定金一般就作为违约金,要不回来了。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是否违约,要看协议签订的情况及时间履行情况。建议拿着协议与律师当米娜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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