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公司是独立的经营单位,跟集团B为同一法人;A公司每年为集团B贡献净利润约RMB300-400万,2018年法人单方面要求A公司终止所有业务,先后多次从A公司抽走所有资金;A公司原总经理被调岗、财务人员被迫全体辞职,A公司不复存在了。而留守下来的人员却不给安排岗位,也不安排工作,已经有2个月没人过问了;上班的唯一目的就是打卡。以前同在一个区域共事的其他部门的同事早就相继搬离……1000多平米大的办公区杂乱不堪,横七竖八、东倒西歪的办公桌椅随处可见;电源线、电话线、网络线满地都是。说话的人都没有,整个人心力憔悴、身心疲惫,甚至有时觉得有些精神恍惚。工资暂时没少发。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实际上已经属于主动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其他 2019-04-04 18: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问集团公司如何安置
    【追问】故意忽悠你去外地工作(集团跟对方是合作关系,劳动主题不一样),说外地(明显脱离合同工作的)机会多,本地没岗位,其实就是逼迫你主动辞职。
    【回答】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3月19日,集团人资部对本人下达《关于公司员工停发合同工资外非法福利待遇的通知》,本人在《通知书》上签批“拒绝执行”后退回;于3月23日分别采用顺丰速运和电子邮寄双管齐下的方式给老板写信“要岗位”,但至今没任何进展。
    【回答】准备走人了。
    【追问】走人是必然的。王律师,企业如此不负责任,职员就不能讨个说法吗?
    【回答】单位都快没了,比较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