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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动迁一套房子是由老人和女儿二人分得的房子,但是女儿没有尽到责任,老人想趁自己还健在写一份遗嘱,该怎样写

其他 2019-04-13 15: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按照自己的意愿如实写即可
  • 建议委托律师尽快处理
  •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 遗嘱效力最高的是公证遗嘱。
  • 你好,该份遗嘱只能处分老人自己的份额,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你好,按照自己的意愿如实写即可。
  • 建议由第三方见证,我是上海本地专业继承律师夏之威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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