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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2011年09月10日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铺合同并交了全款十二万多,由于开发商一直没有交付楼的使用,(我已知的十几家多家和我的情况相同)开发商推脱各种理由。因此我于2018年夏天法院起诉,要求退回本金和利息,开发商不同意,后来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开发商同意退本金和起诉费。并答应在2019年1月一次性还款。1月份我去了他们单位几次他们财务说需要领导签字,而他们领导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打电话不接或者说在外地出差。推三阻四的,直至2019年3月25日才给退款。问:1.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再起诉追要利息?2.我可不可以把这种情况如实的发到网上让更多的人知道,如果发到网上,我涉不涉及到违法行为?3.还有没有更好的其他办法?

其他 2019-04-07 2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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