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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实收养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 2019-04-08 16: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你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收养需要以下要求: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 建议办理收养手续!
  • 收养主要从几方面来将:一是孩子的来源;二是您自身的条件;三是民政局登记领养
  • 您好,没有事实收养,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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