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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同意让我的消小儿子家三口居住。在这期间,小儿子家买了一套新房,在他们还没有搬走时,儿子的重病去世。儿媳现已搬往新房居住。我想要回这套安置房,但她提出要:装修,暖气,煤气开通费等10万元,我也答应了。在给她钱并同时让她交房时,发现她已把此房租赁给别人。现在无法和她沟通,此事如何解决。谢谢!

其他 2011-10-06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房子在你名下,属于你自己的财产,他人无权处分,你儿媳未经你同意将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你可以追认也可以不承认,如果不承认此合同的效力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无权处分人承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无法沟通可通过诉讼解决。
  • 此事可以协商解决,你可以让租房者限期搬出的。具体事宜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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