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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元一楼业主私自扩大私家花园面积,把园区公共绿地上的两根国槐划到自已家的花园里。后又将这两棵树木砍掉。物业制止并报警均未能阻止其行为。现在物业已向市民热线及行政执法投诉,但未获得明显进展。物业向法院起诉,但法院以树木不归物业所有,而归全体业主所有为由(讼诉主格不符),准备不予立案。因我们是新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我们单元的其他业主除集体起诉一楼业主外,还有什么其他有效办法吗?如果我们起诉,因这个诉讼标的的价值太小,不知是否有律师愿意代理此案?

刑事辩护 2019-04-13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物业费你是要交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你可以起诉或者反诉
  • 如果一楼的业主能自动的恢复原状,那么事情了解最好了。他自己不履行,你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诉讼一条道路。如果想委托律师,那就见面咱们再详细聊吧。
  • 问题太简单,没法给予准确回答,建议补充问题或者直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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