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和公司签了一个竞业禁止协议,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就签了(基本上你没法不签,都是公司说了算的)。最近发现合同上规定了如果我签协议后2年内离职(不管去什么公司)就算违约,要支付1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想问下这个条款合理吗?我看到其他竞业禁止协议都只是去竞争对手公司才算违约,而不是离职就算违约。

其他 2020-07-27 21: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条款约定是不合理的。只有服务期协议才能约定未到期离职违约金,当然违约金金额也不能这么约定。
    【追问】但是这个条款里说这两年就是服务期
    【回答】服务期以单位提供专业培训为前提,没有的话是违法的。
    【追问】非常感谢李律师的耐心回答。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要提出离职的话,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先评估一下风险。如果公司让我按协议交违约金,我应该如何处理呢?
    【回答】不交,冷处理
    【追问】我正式提离职了。主管问了我竞业协议的问题,我装不知道,他也装不知道。。。明天要对着协议看看怎么解决,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什么叫他也装不知道?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约定违法可以主张认定该条款无效
  • 这个条款不合理,禁止了你合理的就业权
    【追问】这个服务期的规定是保密协议的一部分,因为我能够访问到公司的保密信息,因此设定服务期2年,并且有违约金。我看了下劳动法22条,感觉只有有专项培训才能规定服务期。仅仅因为能够获得保密信息就规定服务期是否违反劳动法?而且访问保密信息也是为了更好地为公司工作,对我本人毫无利益可言。
    【回答】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