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毕业签订就业意向书,意向书中规定不去该公司算作违约,需缴纳1000元违约金,三方协议写的按就业意向书办事,这样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其他 2019-08-05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是无效的!!!
  • 没有特殊情况应该交违约金。所谓特殊情况就是特别约定意向书的必须经学校盖章方能生效等等。因为意向书是你跟单位签的,其实质是合同行为,双方当事人是你和单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其他生效条件,并且双方没有欺诈行为,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显失公平,没有合理的情势变更等情形,那么自你们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既然合同有效,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自然有效,数额如果明显超过其损失的话,可以协商减少。
  •   就业三方协议,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方协议,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一旦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部门,换取新的三方协议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