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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养护工,请问我在野外从事沥青摊铺修补坑槽的作业时算有毒有害、高温作业吗?是否有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其他 2019-05-27 08: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有补贴的,具体看当地标准
  • 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高温补贴的标准也不是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发放形式可以按月或者按天计算。每个地区根据当地气温具体情况,会出台具体的高温补贴最低标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高温津贴不低于45元。各地区在此标准上,高温补贴具体标准都有提高。比如重庆地区按照当日最高温度来划分高温津贴分别为不低于5、10、15元/天;陕西规定的25元/天;上海规定的不低于200元/月。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最终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到位,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等,也就是说劳动者最终得到手的钱一定是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夏天用清凉饮料等来代替发放高温补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按照法律规定高温场所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解暑饮品和休息场所,高温补贴是另算的。
  • 由于全国各地对于工伤赔偿补贴标准各有不同。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有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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