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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职业中学来公司实习的,当时只是签署了六个月的合同,但是实际已经超过了六个月,公司方面意思是合同跟学校签的,没有和个人签,学校的意思是准备补签合同,这个算是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试用期嘛,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用人单位是不是应该向我们支付赔偿金,我看第八十三条有规定。

其他 2019-05-18 1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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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未毕业的学生吗
  • 你好,您毕业了吗?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这是针对正式员工的,如果您还属于学生,是否适用这一条,还需要详细分析。
  • 具体可以几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调查(›´ω`‹)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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