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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他人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也不想替债务人承担债务。已将名下所有资产转移。现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债务人和担保人已经成为黑名了。。现在夫妻想离婚了。然后担保义务可以转移给夫妻另一方吗?也就是夫妻一方如何才能变成白名单。

离婚 2019-10-30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的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以下几种: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产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抚育子女和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病就医所负债务。
  • 夫妻离婚,一方自愿承担一切债务,另一方是否可以免责,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不能免责。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应从其约定,可以免责。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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