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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两个月他给我转了9千块钱,分手后他让我还钱,说不还钱就告我敲诈,但是我为了他做过人流,这钱要不要还?

刑事辩护 2019-04-22 15: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假如无法确定被告住所地的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起诉。参考法条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需要进行偿还不需要进行偿还
  • 你好,不需要进行偿还
  • 不是接待性质的可以不还
  • 如果对方给你的钱构成赠与,可以不用还。视情况而定,建议一对一咨询律师。
    【追问】当时他给我钱的时候,我不要,他说让我先用着,我说我还不起,他说不要我还,谁让我是他媳妇,然后分手了又让我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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