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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公想离婚,我不想离婚,已经到法院起诉了,今天我已经收到法院的电话了,我人在外地工作,我该怎么办?我需要回去应诉吗?我不想回去,怕他逼我离婚,我跟他没有感情上的问题,我两的问题都是因为婆媳关系没处理好

离婚 2020-04-03 0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具体见下面规定。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应对离婚诉讼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下3点: 1. 收集与婚姻有关的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分割的证据; 2.保护好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对方转移夫妻财产。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3.如何减少对孩子的不利影响。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尽量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条件,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在起诉或应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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