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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09年通过网络认识,他是河北人我是湖北人,因为他工作原因所以在淮南定居,我就背井离乡跟了他。2010年回我老家结婚,因为我爸妈看在他家比较困难所以连彩礼都没有要,连结婚他都没有请假说他们单位请假难什么的,因为我爸妈但是善良的人,看在我份上不想为难他心想着说他以后对我好就行,就这样结婚了。那时候正好也是刚刚买房子,他从来都没有提过说要加我名字,那时候我自己也不太懂这些,结婚后跟他生活才知道日子过的有多艰辛,一个月3000工资他就要存2000,每天都是省吃俭用,因为我们家就兄妹两个,我最小所以从小到大我爸妈照顾的非常好从来不缺吃缺穿的,跟他以后省吃俭用,不管是花什么钱都要经过他同意哪怕是一块钱,连5毛钱的公交车他都舍不得坐,那时候出门一个小时之内的路程都是靠走的,我经常走的脚疼走不动了,蹲在路边,他都不理不睬也从来不来拉一把,过红绿灯我拉他衣服,他说我把他衣服拉坏了,生病躺在床上都爱理不理的,反正跟他生活就是各种的伤心无奈,他这样的一个人不懂得关心体贴不懂得照顾人的人一起就生活了十年,从来都没有给我安全感,房子没有我名字,保险不给我买,每次给钱都是一两百的给,小孩也是我自己一手带大的,因为南北差异生活不习惯,所以我爸妈叫我回自己家生孩子坐月子,他也就来看了一次。他家里人更是没有心,一年到头也从来不打电话来关心孩子,现在小孩7岁了,我实在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提出离婚我说我只要小孩其他什么我都不要,他说他也要小孩,那么我问他你要小孩那其他你要不要,他说我可笑,说他是为小孩考虑的,我不同意,然后又各种协商说小孩给他,他给我在淮南买个30-40平方的房子,然后离婚不离家在一起生活上一切都是为了小孩,不想让小孩受苦什么的,但是小孩从小就是跟着我长大的,没有上幼儿园之前大部分都是在我老家生活,所以小孩也习惯了我们的生活,他河北的生活小孩一直接受不了,过年回他们老家小孩经常不吃饭说难吃,这次他爸妈第二次来淮南,我不在家小孩都不吃他们做的饭,小孩经常饿肚子。就是这样的情况,他还要跟我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因为我是全职妈妈一心一意在家把他跟小孩照顾的好好的,现在没有工作我还有没有把握争取到小孩呢?

离婚 2019-04-23 21: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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