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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曰,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左眉开裂缝了十多针,左膝半月板损伤,住院三十四天,医生建议卧床休息,到现在还不敢走太多路。对方负全责,我方无责任。出院后保险公司才一共理赔一万五左右,不算医疗费,保险公司赔两个月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车辆损失,交通费,共计一万五左右。我认为不合理可以向车主另外要求赔偿吗?能赔多少呢?谢谢啦!!!

其他 2019-04-23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交强险不足的,根据责任划分,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付,仍不足的,由肇事方赔付。
  • 不能要求司机另行赔偿,已经赔偿过了。如果你有伤残的话可以另行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追问】关健是现在还不能上班,没岀事时在苏宁上班,一月三千七,膝关节疼不能走太多路怎么办呢。当时只是到保险公司了解一下,具体还没有理赔。
    【回答】没有签订协议到法院起诉已经签订协议就不好办了
    【追问】没有签。
    【回答】没有签订协议,你干脆直接起诉吧!赔偿的比你们自己协商的多一些
  • 保险公司是代表肇事方向你做出的赔偿,你另外再要求车主承担责任,对方也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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